Xuangong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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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

一、吴宣恭的简历 



吴宣恭,1930年生,1951年厦门大学毕业并留校任教,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毕业,1985年被评聘为教授。曾任厦门大学经济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副校长、校党委书记。现为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受兰州大学、西南财大等6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受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等多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聘为特约研究员或顾问;担任过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会、中国生产力研究会理事,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顾问,分别担任福建省几个学术团体的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名誉会长、顾问,并被聘为一些政府机构的顾问。 

主编和共同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5部,其中两部为全国统编教材,分别于1987年和1995年获国家级优秀高等院校教材一等奖;一部于1997年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多次主持、承担并完成国家和省、部级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与产权理论的研究项目。出版专著《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产权理论比较》,发表论文一百多篇,其中多数刊登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动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核心报刊上,提出许多有影响和有创意的观点并为省、市的建设发展提供咨询意见。曾十次获得教育部和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国家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论文奖。 



二、吴宣恭的论著 



论文: 

1,《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 

2,《生产资料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关系》,《学术月刊》1982年第6期。 

3,《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和全民所有制内部关系的调整》,《中国经济问题》1983 

年第5期。 

4,《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运行机制和作用》,《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5,《论法人财产权》,《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6,《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比较》,《经济学动态》1999年第 

1期。 

7,《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中国经济问题》2000年第2期。 

8,《关于物权法基本权利体系的几点经济学思考》,《中国经济问题》2003年第 

4期。 

9,《“人力资本”概念悖论分析》,《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10期。 

10,《“企业契约论”对企业本质的歪曲》,《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11期。 

11,《马克思主义的企业产权理论》,《当代经济研究》2006年第10期。 

12,《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载《公平与效率的新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 

13,《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经济学动态》2009年1期。 

14,《从生产关系的主导因素探讨中国经济学的主线》,《政治经济学评论》2010年第1期。 

专著: 

《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 

《产权理论比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 



三、吴宣恭的批判 



1,对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派的评析 

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总体上比较两种产权理论,除了专著《产权理论比较》以外,主要论文有《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比较》(《经济学动态》1999年第1期)、《西方现代产权理论的影响和社会实践》(《学术月刊》2000年第2期)、《西方现代产权学派对产权关系社会性质的认识》(《福建论坛》2000年第9期)。在这些论著中,指出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对产权主客体的分析、产权结构和体系、对产权制度的基本态度等方面存在的局限。另一是对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核心:“企业契约论”的批判,主要论文有《关于企业的本质——兼评交易费用学派的企业理论》(《经济纵横》2006年第1期)、《“企业契约论”对企业本质的歪曲》(《高校理论战线》2005年第11期)、《“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产权和社会责任观评析》(《经济学家》2007年第6期)。这些论文着重指出,新制度经济学的各个学派普遍把企业看成是契约的集合体,只强调企业的市场行为,忽视企业最重要的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的职能,片面夸大了企业内部关系的自由与平等,抹煞了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等不同经济主体在生产领域的地位差别,掩盖了企业内部的剥削关系,因而不能科学说明企业的本质以及企业与市场的区别。在《马克思主义的企业产权理论》(《当代经济研究》2006年第10期),吴宣恭还通过对比进一步指出,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产权理论不能正确说明企业产权的本源以及企业产权的内容和构成,不利于妥善处理企业内部关系。同时较为全面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企业产权理论。 

2,对“人力资本”概念的批判 

我国不少经济学者盲目搬用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用语,不顾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的实质,在论及经济发展时纷纷将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称为“人力资本”。当前,使用这种错误概念已俨然成为理论时髦。吴宣恭在《“人力资本”概念悖论分析》(《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10期)、《科学认识资本与劳动关系的重要理论》(《高校理论战线》2008年第5期)等论文中,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指出这一概念的谬误。他先从资本形成和运动过程辨析科学的资本范畴,分析劳动力与资本的对立关系;然后指出劳动力或人力根本不可能成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进而分析西方的人力资本理论和经济生活的现实,论证“人力资本”概念的悖谬性;最后指出,把人力当成资本,具有资产阶级庸俗资本观的共同弊端和要害,即,把资本仅仅当成能够被利用来进行生产并在未来得到更大价值的物,回避资本增殖的根源,掩盖剩余价值创造过程的真实关系。因此,为了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必须还给劳动力(人力)和劳动力要素、劳动力资源以本来面目,摒弃庸俗的资本观念。 

3,对否定公有制、鼓吹私有化主张的批判 

吴宣恭除了发表多篇文章论述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重要作用和坚持国有制的必要性,还明确地对一些否定国有制的观点做了直接的批判。在《评对抗“官本经济”的“民本经济”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9期)点名批判那种将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诬称为“官本经济”并恶意地将其影射为俾斯麦和希特勒的国有化,主张以私人投资和所有、私人管理、私人享受生产成果的“三民经济”代替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论调,指出它偷改“人民”概念的实质,假借“人民”的名义,实际上是要将真正归人民所有的财产变为少数富豪所有的财产。在《按产权关系的特征认识所有制的性质》(《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5期),通过分析、对比不同产权关系的特点,指出必须从本质而不能只从现象区分私有和公有,不能认为只要一群人合在一起拥有财产就算公有制。以私人所有为基础的合伙制和股份制,其财产在形式上虽然也归股东“共有”,却不属于公有制。在阐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差别之后,批评以“新公有化”为名实则为私有化的主张。 

4,对西方经济学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理论的批判 

在《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理论》(《当代经济研究》2003年12期)论文中,批判了克拉克的“最后产品理论”以及西方新古典综合派根据克拉克的分配思想编造的“收入分配的边际生产力理论”,揭露它们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合理性而提出的。论文还指出,我国一些人将“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称为分配制度改革的创新,主张以它代替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作为我国唯一的分配方式,是非常错误的。 

5,对“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的批判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我国有些人借着“重新学习和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的旗号,歪曲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声称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吴宣恭在《价值创造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学术月刊》1995年9期)、《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经济评论》1998年3期)、《产权、价值与分配的关系》(《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2期)等论文中,运用劳动二重性理论,分析人和物的生产要素在产品价值形成上所起的不同作用,指出,作为人类一般劳动支出的抽象劳动在产品中加进新的价值; 作为特殊有用的生产活动的具体劳动, 把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保留下来。因此,只有活劳动才是价值的源泉,物化劳动不仅不能创造价值,相反的,它自身的价值还要靠活劳动才能保存和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认为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是受到资产阶级“分配价值论”的误导,结果必然导致否认剩余价值理论,掩盖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劳动成果的不公平关系,反过来又将为错误的分配理论提供论据。 



四、吴宣恭的创新